張家界歷史
雍正
【雍正】 三(1725)年,裁湖廣都使司,以永定、九溪二衛隸岳州府。雍正四(1726)年,桑植土司向國棟與茅崗土司相仇殺,后又周旋于容美、永順等土司間協調關系,忙 于外事。時,其母舅唐宗圣陰謀以其婿向 國炳奪司職,事為國棟察覺,示以微懲。唐 宗圣懼,與向國佐等潛赴湖廣總督處請獻 土,署總督傅敏遂密朝廷,獻改土歸流策, 是為桑植司及上、下峒長官司先后被廢張 本。雍正七(1729)年三月二十一日,清廷 將桑植向國棟安置河南開封府,割慈利十 四都地及安福所舊壤50里與桑植司并,建 立安福縣。縣令連際穎就原安福所土城擴 建縣城,城墻易土夯為壘磚石,其縣城始具 規模。雍正八(1730)年,茅崗土司改土歸 流,委覃繩一為世襲千總。撥麻寮所并容 美司置鶴峰州,隸湖北宜昌府,是年(桑植) 募兵設鋪,傳遞軍政公文函件,東路至慈利 設4鋪,即余家鋪、水獺鋪、鬧口鋪、沿古 ;西路至永順,設2鋪,即楊公鋪、桐油 西鋪;縣城內則設總鋪,各置傳遞兵2名。 秋,以上年湖北鹽道撥銀3千兩為縣城常 平倉購谷6666.667石。雍正九(1731)年 七月十六日,永定沙堤芝麻崗吳家菜園,落 一隕石,聲如垮墻。雍正十(1732)年,裁九 溪協守備,設都司。雍正十二(1734)年,桑 植始設學署,署訓導1員。興辦義學,在上 峒(上峒街)、新司城(新街)各設一館。雍 正十三(1735)年,湖廣總督邁柱奏準,割永 順、慈利(十、十一、十二、十三都和八、九、 十四都各一部分)并永定衛地,置永定縣。 仍設永定營。當年取城外濠溝土,加徹城 墻之女墻,高3尺。濠水亦浚,又建五門城 樓。同年開礦禁,允民開礦,江南巨商先后 入茅崗辦鐵廠48個。商旅絡繹,盛極一 時。同年,(桑植)上峒長官司向玉衡、中峒 長官司向朝明、下洞長官白梁佐共同獻土 歸流,改安福縣為桑植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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