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區概況——財政金融(三)
第三節 金融 湘西自治州金融部門積極聚集建設資金、調節貨幣流通,支援工農業生產,充分發揮了它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紐帶杠桿作用。 一、資金融通 湘西自治州境內城鄉資金融通,在清初“改土歸流”以前,均為本地土著居民鄉黨鄰里之間的互通有無的民間借貸,多為無息或低息借貸。乾嘉苗民起義后,出現“營賬”、“客賬”,利率轉高。據《永綏廳志》載:“營賬為汛兵所放,客賬多為衡、寶、江西客戶住市場者放之。以制錢八百為一掛,月加息錢五。至三月不完(還),輒轉息作本,計周歲,息凡四轉,息過本數倍矣。約包谷、雜糧成熟時折取息錢;或乘其空乏催討,將田地抵押…一往往秋收甫畢,盎無余粒。此債未清,又以彼債,盤剝既久,田地罄盡。” 境內之有金融機構,始自清道光年間。最初為典當、錢莊。清宣統三年(1911),大庸縣商會集股組建阜成銀行,是為境內最早出現的銀行機構,但規模很小,其管理規程仍沿襲錢莊舊制。民國二十一年(1932),湘西農村銀行成立。該行系官商合辦,總行設在鳳凰,并在湘西各地設有分支機構,但只經營4年即告倒閉。民國二十七年(1938),湖南省銀行在境內設立金融機構,先后發行法幣、關金、金圓券,貨幣急劇貶值,最后幾成廢紙。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后,州境10縣相繼建立中國人民銀行,著手建立統一的貨幣信用制度,發行人民幣,嚴禁以物易物,嚴禁黃金銀元流通。配合土改反霸,組織金銀收兌工作,讓人民幣牢固地占領市場。人民幣幣信的鞏固和提高,使銀行存款業務有很大的發展。1952年末,州境10縣存款余額615萬元,貸款余額100萬元。遵照“深入農村,幫助農民,解決困難,發展生產”的方針,州境人民銀行的工作重點是在農村,1952年農業貸款占全部貸款總額的32%。 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1953-1957年),按照“發展主體、改造兩翼”社會主義總路線的要求,境內金融機構的信貸總量及結構都有較大變化。1957年各項貸款余額達3249萬元,較1952年末增長31.49倍,存款余額較1952年末增長1.17倍。這一時期,全州基本建設投資總規模較三年恢復時期擴大7倍,有力地支援了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 1958年開始的3年“大躍進”時期,州境金融系統下放機構、下放人員,破除規章制度,改革信貸資金管理體制,敞口供應資金,實行全額信貸,從而出現失誤,導致存款減少,信貸失控,貨幣發行過多,內部賬務混亂。1962年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銀行工作的集中統一,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決定》,加強信貸、結算、現金管理,嚴格控制貨幣發行,從而幣值日趨穩定,幣信日益提高。1962年全州基本建設資金壓縮到116萬元。是年成立州建設銀行,執行財政職能,接辦全州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工作。通過加強管理,州境基建投資1546萬元,未出現挪用基建投資和搞計劃外項目的現象。 10年“文化大革命”時期,州境金融系統受到極大沖擊,金融業務一度陷入癱瘓狀態,貸款大撒手、貨幣發行失控。1977年11月,貫徹國務院《關于整頓和加強銀行工作的幾項規定》,州境金融系統整頓銀行機構,充實干部力量,完善規章制度,全面整頓貨幣發行、信貸結算及賬戶管理,各項金融工作得以逐步完善和加強。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州境金融系統貫徹“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和“銀行要抓經濟,銀行要成為發展經濟、革新技術的杠桿,要把銀行辦成真正的銀行”的精神,從實際出發,對管理體制、信用體系、資金管理及外匯,保險業務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金融事業在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進入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新時期,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真正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杠桿之一。 二、人民銀行 1950-1978年,州境10縣金融系統曾是人民銀行的一統天下。人民銀行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民族政策。1952年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后,境內人民銀行對少數民族農民的貸款利率比一般地區農業生產貸款利率低25%,農副業生產貸款利率低50%。從1981年7月起,對民族用品生產企業和對民族地區實行“三項照顧”縣的商業、中藥材公司、供銷社貸款利率給予優惠,利差為0.9%,次年擴大為2.7%。1985年4月擴大到3.3%,即只按一般地區貸款利率減半計收。1987年以后,利差為2.4%。1981-1990年間,州境民族貿易和供銷系統減收的貸款利息總額達4500萬元。從1985年起,人民銀行開辦老少邊窮地區發展經濟貸款(亦稱專項貸款),優惠利差3%。至1990年底,減少利息100萬元。1984-1985年,州境10縣兩次對少數民族地區困難戶實行“兩棉賒銷”,棉布、棉絮賒銷總額4810萬元,至1990年底,免息金額2300萬元。此外還核銷以工代賑款8758萬元,充分體現國家對少數民族的關懷。 改革開放以來,州境金融系統開始打破人民銀行大一統的局面,先后恢復和建立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84年1月1日,人民銀行履行宏觀調控職能。1985年相繼成立了吉首、大庸、龍山、永順縣人民銀行。1984年以來,人民銀行先后運用法定準備金、支付準備金和再貸款等宏觀調控手段,限制專業銀行擴張貸款、派生存款的能力。通過年度性、季節性、臨時性貸款,對各金融機構的信貸總量及存量結構進行調節。1990年底,人民銀行吉首分行的再貸款余額達6.62億元,占州境金融系統同期各項貸款余額的43.35%。各金融機構繳存準備金8.2278億元。按照“宏觀管緊、微觀搞活”的要求,各專業銀行通過州內短期資金市場和本系統省內外的融資協作網絡,開展橫向資金融通,調劑余缺。1987-1990年全州各專業銀行拆借資金總額達16億元。1988年,隨著大庸市、桑植縣劃出,大庸縣人民銀行劃轉張家界市管理。 20世紀90年代,人民銀行繼續貫徹“圍繞貨幣政策目標,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為核心,以金融改革為動力,以推動金融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金融分業監管的需要,2003年12月19日,銀行業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劃出,成立湘西自治州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履行傳導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高金融服務三大職能。 2005年按照“內抓管理強素質,外抓服務樹形象”的思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改革與創新并舉,進一步促進了金融經濟的發展。是年,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4.7億元,推動金融機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3.06億元,辦理貼現1.29億元,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193.5萬元,助學貸款806萬元。到2005年12月末,全州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141.1億元,剔除不良貸款剝離18.57億元,各項貸款余額94.2億元。 三、銀監分局 2003年12月19日,湘西自治州銀監分局成立,專門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兩年來,按照銀監法,積極履行監管職能,開展現場和非現場監管,維護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有序和穩健運行。 四、專業銀行 農業銀行 1955年,在農業合作化中,農村經濟迫切需要農業信貸的支持,農村信用合作事業的發展,也需要國家銀行加強指導。這年5月,中國農業銀行湘西自治州中心支行成立,與人民銀行合署辦公。后來幾次撤銷,幾次恢復。1979年10月,再次恢復農業銀行,隨后人、農兩行劃分業務,劃分資金,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關于“農業銀行不能辦成農貸銀行”的指示,農業銀行除辦理農村各項存款和農業貸款,加強農業撥款監督和領導農村信用合作社外,還辦理農村的工業貸款、農副產品收購貸款、供銷合作社系統貸款,同時辦理農村的結算業務,調節農村貨幣流通,開展對外金融合作,成為辦理農村一切金融業務的綜合性銀行。2005年末,各項存款余額達27.210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達30.8415億元。 建設銀行1962年7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湘西自治州支行成立,1968年10月撤銷,1973年1月恢復。業務范圍為管理基本建設支出和預算財務,辦理基本建設撥款、結算和放款,進行財務監督。2003年建設銀行系統進行股份制改革,建設銀行自治州分行嚴格按照總行、省行的要求和部署,迅速及時地完成股份制改造前期的具體工作,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精細操作,萬無一失。2004年是該行股份制改造的關鍵之年,他們迎難而上,向資本充足、內控嚴密、營造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現代金融企業轉變而努力奮斗。是年實現本外幣全口徑存款余額18.8211億元,公司類貸款余額9.4223億元;考核賬面利潤2943萬元。2005年存款余額23.9291億元,貸款余額14.3533億元,比年初分別增長27.21%和30.57%。 工商銀行1984年10月,中國工商銀行湘西自治州分行成立,這是主管城市金融業務的專業銀行,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政策、法令和宏觀決策,籌集社會資金,加強信貸管理,支持工業生產,擴大商品流通,推動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改造,發揮工商銀行在國民經濟中的資金調節和再分配作用。1996年以來,工商銀行湘西自治州分行把調整信貸結構,增加有效投入,積極支持地方經濟建設作為全行信貸工作的方針,堅持貸款設施與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相結合,貸款投入與支持企業生產相結合,貸款投放與落實優質客戶群戰略相結合,重點支持州內骨干企業和國民經濟“瓶頸”部門的資金需要,先后向湘泉集團、三立集團、喜陽集團以及煙草、石油、電力、電信等企業發放貸款50億元,簽發銀行承兌匯票7.6億元;按照國家民族政策對州內民族用品生產和民族貿易企業發放優惠利率貸款余額3億元,減少企業利息支付5000多萬元;與70多戶民營企業建立信貸關系,民營企業貸款余額6100多萬元;積極支持出口企業創匯,貸款余額1303萬元;開辦消費貸款業務,發放購房、購車、助學等各項消費貸款共計9186萬元。2005年末各項存款余額29.0859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6.6888億元,賬面利潤虧損3861萬元,比上年減虧1343萬元。 中國銀行1988年10月,中國銀行吉首支行成立,主要業務是辦理外貿企業、出口創匯企業、外事企業的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及個人儲蓄,辦理外匯存款、貸款、外幣兌換、長城信用卡發行及僑匯解付等業務。2004年中國銀行吉首分行按照總行、省行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如期完成了股份制改革、閑置資產確權以及資產法律盡職調查工作,通過核呆、劃轉,處置不良資產1900多萬元,減輕了歷史包袱。同時轉變觀念,主動營銷。這一年全行總資產達到4.8448億元,比上年增加1.0297億元。各項存款余額4.7393億元,比上年增加1.194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4.1504億元,比上年增加8152萬元。儲蓄存款和各項貸款呈現良好快速增長,創歷史最高水平,實現了追趕式發展。2005年末,各項存款余額5.3409億元,各項貸款余額3.8287億元。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1996年9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湘西自治州分行成立,主要業務是:發放和管理由國務院確定的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肉類、食糖、煙葉、羊毛等國家專項儲備貸款;辦理中央對上述主要農產品補貼資金的撥付,為中央和省級政府共同建立的糧食風險基金開立專戶并辦理撥付;發行金融債券;辦理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結算;辦理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2004年農業發展銀行湘西自治州分行把保護農民利益、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維護黨和國家的權威和誠信放在第一位,以執行政策為前提,以信貸風險防范為重點,積極應對形勢變化,不斷適應糧食市場化改革的客觀要求,圍繞全面完成經營管理各項目標任務,突出抓好業務規范化管理,繼續強化封閉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提高隊伍素質,圓滿完成了以收購資金封閉管理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任務,全年累計發放糧油收購調銷貸款6851萬元。2005年末,各項貸款余額5.513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年末不良貸款余額515萬元,比年初下降68%;實現賬面利潤973萬元,為建行以來首次盈利。 信用合作社民國二十六年(1937),湖南省農金局曾在乾城(今吉首)組建州境內第一批信用社17個。民國二十九年,州域10縣共有信用社555個。民國三十八年秋(1949),各縣信用社均告消失。1953年,州境10縣相繼建立信用社333個,組織農村儲蓄存款255萬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農村信用社作用大大削弱,“文化大革命”中,信用社多處于癱瘓狀態。1978年以后,農村信用社進入新的歷史發展階段。2005年,州境8縣市共有8個縣級聯社,217個信用分社。全州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余額為30.26億元,各項貸款余額為23.59億元,8家聯社全面實現盈利,盈利金額為416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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