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區概況——社會事業(八)
第八節 民族醫藥 一、民族傳統醫藥 在湘西土家族、苗族民間流傳著許多有關醫和藥的傳說故事。如土家族“藥王菩薩的傳說”、苗族“藥王爺爺的傳說”,與神農嘗百草的傳說基本相同,反映土家族、苗族醫藥有著悠久的歷史。湘西土家族、苗族醫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區歷經了三四千年以上的“獨家經營”。長期以來,湘西各族人民在與自然和疾病作斗爭中,不斷研究、利用民族醫藥防病治病,在醫藥方術、醫藥學理論及臨床護理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1985年,湘西自治州進行中草藥普查,民間醫生用于治療疾病的常用藥物有1600多種;同時還搜集民間草藥驗方2802個。 土家族醫生,民間謂之土醫,土家語稱為“社左”,分藥匠、水師、梯瑪(土老司)三種。藥匠主內科,水師主外科,均以藥物治療、推拿按摩為主,集醫、藥、護于一體;梯瑪既主持宗教儀式活動,又兼治各種疾病,集巫術、醫術于一身。土家族醫生將病因總結歸納成三種,診斷方法五種,內外兼治的臨床治療方法20多種。疾病命名有六大特點、三種方法,500多種疾病分別歸于七癥、八類、三傷或三十六驚七十二疾。臨床護理歸結為五種“服侍”技術。土家族藥分為冷性、熱性和平性三種性能、八種性味,藥物分為“七十二補陰”、“七十二還陽”、“三十六蜈蚣”等20多類。780多個醫方分別歸于16類方劑。土家族藥特講究炮制,其炮制方法有10多種。 苗族醫藥有四大特色:一是命名的民族性,二是分類的特殊性,三是加工的簡易性,四是配方的靈活性。臨床治療有四大特點:一是醫巫一家,二是醫藥一家,三是醫護一家,四是醫武一家。臨床疾病分為四大門類:一是內病門,二是孺兒門,三是外病門,四是婦病門。在辨病立病上,創立了“三十六癥”、“七十二疾”之學說。在病因上分為6種致病原因,16種治療方法。 湘西土家族、苗族有語言,無文字,其醫術傳承,全憑口承心授。為便于記住醫術要領,常編成歌訣傳授。如為掌握藥物性味與病癥之間的關系,有歌訣: 藤木空心定祛風,對枝對葉可除紅。 又如采藥十句歌訣: 春用尖葉夏花枝,喬木多取莖皮果; 二、機構建設 明朝洪武年間( 1368-1398),中醫傳人湘西。清朝中葉,湘西各縣相繼出現私人開設的中醫藥店數十家。民國時期,西醫傳入湘西。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民族醫藥工作。1953年,根據《全國少數民族衛生工作方案》有關精神,全州相繼成立了民族醫藥、中醫聯合診所71家,吸收216名民族醫藥人員參加工作。50年代末期,州境各縣中醫院相繼建立,其前身多系縣城鎮中醫院。“文化大革命”中,各縣中醫院幾經分合撤并,1972年后,全州各縣中醫院相繼恢復。1985年,全州有民族醫藥人員1873人,其中土家族802人,苗族611人,其他民族460人。1995年,全州登記注冊的民族醫藥個體診所83家。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醫院,成立于1986年8月,1987年9月正式開業,其前身為吉首市中醫院。建院初期,醫院只有職工52人,病床34張,建筑面積944平方米,流動資金7萬元,醫療設備總值5.6萬元,固定資產23.85萬元,年業務收入27.66萬元。經過近20年的艱苦創業,2005年,醫院已發展為職工252人,其中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22人,主治(主管)級衛技人員80人,編制床位216張,建筑面積2萬余平方米,資產總額3086萬元,固定資產1927余萬元,年門診量9萬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3000人次。1996年10月,經湖南省中醫管理局評審,該院被認定為二級甲等中醫醫院。1996年,永順、龍山、鳳凰、保靖縣中醫院實現二級乙等中醫醫院建設達標,至1999年,永順、龍山、鳳凰縣中醫院又先后實現二級甲等中醫醫院建設達標。1996年和1998年,龍山、永順縣“創農村中醫合格縣”先后達標。2000年,永順縣創“農村中醫先進縣”達標。 三、民族醫藥發掘研究、開發利用 新中國成立以來,湘西自治州多次組織州內專家學者對土家族醫藥、苗族醫藥及民間醫藥進行深入地發掘搶救、文獻收集和整理研究工作,多次承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民族醫藥文獻整理項目。1959年,湘西自治州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民族醫藥采風活動,發動各醫療單位和民間中醫、民族醫藥人員獻醫、獻藥、獻方,推動民族醫藥事業的發展。70年代初期,全州廣大農村實行合作醫療,民族醫藥被廣泛運用。1985年,根據國家衛生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召開的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精神,湘西自治州對全州民族醫藥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共撰寫調查材料40余份,匯編成《湘西自治州民族醫藥調查資料》第一、二、三輯。1988年和1992年,州衛生局兩次召開民族醫藥課題論證會,共下達民族醫藥文獻整理和臨床觀察課題30多項,其中20多個項目按計劃完成或部分完成。1989年,由州民族醫藥研究所牽頭,成立了“湘西土家族醫藥學”和“湘西苗族醫藥學”編寫班子,編寫了《湘西土家族醫藥學》和《湘西苗族醫藥學》。是年,州人民政府組織專門班子,錄制劉開運副教授小兒推拿電視教學片《推拿奇葩》,1993年制作完成,由中國衛生科教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1988年,“湖南省中醫藥學會民族醫藥研究會”在吉首成立,2002年更名為“湖南省中醫藥學會民族醫藥專業委員會”;1993年,“湖南省中西醫結合學會少數民族醫藥專業委員會”成立,分別掛靠湘西自治州民族中醫院和州民族醫藥研究所。兩個學會組織成立后,多次開展全省及全國性民族醫藥學術交流活動,共計交流論文1000多篇。2001年協助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及湘西自治州衛生行政部門承辦全國土家族醫藥學術研討會,為民族醫藥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除各級政府、醫療行政部門、學術團體組織的活動外,眾多從事民族醫藥工作者更是深人民間,博采眾說,小心求證,廣集薄發,實心勤勉,默默耕耘,晨披夕撿,無間寒暑,為湘西自治州民族醫藥作出了積極貢獻,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成果。 1978年,鳳凰縣歐志安在原《鳳凰縣中草藥匯編》基礎上,整理充實提高,編寫成《鳳凰縣苗藥匯編》,獲1983年全州科技成果二等獎。后經進一步整理成《湘西苗藥匯編》,于1990年由岳麓書社出版。1982年,田華詠等研究的“水黃連抗菌痢研究”、田奇偉等研究的“木瓜抗菌痢研究”項目,均被評為州科技成果二等獎。花垣縣貓兒鄉衛生院龍玉六醫師,是苗族醫藥理論知識的集大成者。1985年,花垣縣衛生局組織力量,對他的學術成果進行收集整理,編寫成《苗族生成哲學》,比較系統地介紹了苗醫的理論基礎。1987年,《土家族苗族診斷與治療方法研究》被列入湖南省科研項目。1991年、1993年,“湘西民族醫藥炮制方法調查研究”、“骨刺寧治療骨質增生臨床觀察”等民族醫藥科研課題被列入湖南省衛生廳科研招標計劃。其中,“湘西民族藥炮制方法調查研究”通過省廳成果鑒定,獲湖南省中醫藥科技進步三等獎。由田華詠、潘永華、唐永佳編著的《土家族醫藥學》,于1994年由中醫古籍出版社出版,是第一部公開出版的土家族醫藥專著。由張東海、張立、田華詠等人研究的“苗醫正骨手法加柏林接骨散治療骨傷疾病研究”成果,分獲1999年度湖南省中醫藥科技進步三等獎和湘西自治州科技進步二等獎。由田華詠主編的《土家族醫學史》,于2005年由中醫古籍出版社出版發行。 為了將失散民間千百年的民族藥炮制方法發掘整理出來,湘西自治州民族醫藥研究所田華詠、瞿顯友等,從1994年起著手民族藥炮制方法的收集與整理研究工作。湖南省中醫管理局先后兩次立項資助該所承擔的“湘西常用民族藥炮制方法調查研究”、“全國民族藥炮制方法調查研究”課題。課題調查工作由最初的湘、鄂、川、黔四省邊區延伸到全國18個少數民族聚居較為集中的省、自治區,并邀請國內60多位民族醫藥界、中藥界的專家學者共同參加民間藥物炮制方法的收集整理研究這一課題。經過各地的實地調查及文獻收集,共收集到40多個民族的1100多種藥物的30多種炮制方法,編著成《中國民族藥炮制集成》一書,于2000年由中國古籍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不僅適用于各民族的醫藥人員,對廣大中醫藥臨床、科研、教學人員也有開闊視野、增益學識之用途。其成果“全國民族藥炮制方法研究”,獲2001年度湖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 湘西自治州在民族醫藥整理研究、小心求證的基礎上,不斷應用于臨床治療,既取得了特殊的醫療效果,又為各族群眾節約了不少的醫療費用。1960年,花垣縣苗醫龍玉六,對苗族傳統蒸氣療法總結提高,治療營養不良性水腫等多種疾病,因成績突出,被評為全國衛生模范,出席全國文教衛群英大會,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見。1971年,鳳凰縣衛生局和州衛生局聯合組織九木香治療慢性支氣管炎研究,先后在全州范圍內進行系統療效觀察,并與北京、大慶等地協作,進行交叉驗證,共計治療3000余例,系統觀察738例,總有效率達91.3%。1980年,該項目獲湖南省科技成果四等獎。1988年,田奇偉等研究的“木瓜舒肝沖劑”獲湖南省藥政局新藥批準文號,由湘西自治州制藥廠投入批量生產。80年代以來,州民族中醫院,鳳凰、保靖、龍山縣中醫院,鳳凰縣人民醫院等相繼開展民族醫藥臨床工作,診治疾病以各種疑難雜癥為主,常用民族醫藥200余種。州民族中醫院、州民族醫藥研究所彭芳勝副主任醫師,治療慢性結腸炎、慢性胃炎等最為擅長,其中,“苗族土家族結腸炎專病”項目,于2002年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列為全國第一批14個重點民族醫藥專科專病建設項目。鳳凰縣中醫院聘請的退休醫師石金輝,治療神經性皮膚炎,經省中醫藥研究院臨床觀察30多例,顯效率達100%。保靖縣中醫院龍清靠醫師,用祖傳民族醫方法治療骨折,療程短愈合快痛苦少。龍山縣民族骨傷科醫院張東海,用祖傳苗醫正骨手法正加柏林接骨散治療骨傷疾病療效好,享譽四省市邊區。 以上成果,使土家族、苗族醫藥從民間干百年流傳的“口碑”醫學進入了祖國民族傳統醫藥的學術殿堂,也使湘西自治州成為中國土家族醫藥學術牽頭單位。 第九節 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是對社會成員給予物質幫助的各種措施的總稱。包括勞動保障、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社會救濟以及農村“五保”等。 養老保險。1957年,湘西自治州開始實行退休制度,養老保險費用,一部分由企業或資方直接支付,一部分從工資總額3%劃撥。1969年,退休費改由企業直接支付。1986年,全州國營企業職工實行養老保險。次年,實行縣級統籌。1988年,統一勞動合同制工人養老基金繳納標準。年底,全州有1.1251萬名全民合同制工人投保,繳納養老基金209.34萬元,收繳率98.56%;統籌的全民企事業單位606個,職工4.1934萬人、離退休職工6091人,共提取統籌資金914.6萬元,支付離退休費673.9萬元。1989年,開始在龍山、吉首、瀘溪3縣市開展臨時工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年末,3縣市共有1968名臨時工投保,收繳保金25萬元。1996年后,全州養老保險基金收繳逐年上升,社會覆蓋面不斷擴大。2000年,養老保險基金收繳入庫7219萬元;國有、集體企業參保人數為7.1457萬人,參保率95.7%;順利實現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統一個人賬戶記入比例和養老金計發辦法。2002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平穩推進。2004年,全州參加企業養老保險8.2745萬人,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7.2895萬人。 1998年8月,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別召開全州“養老保險”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會議,進行打好“兩個確保”攻堅戰的總動員,對工作目標和完成時限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兩個確保”即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確保企業離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從1998年6月起,湘西自治州改養老保險差額為全額結算,基本實現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全州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積極組織啟動實施養老金發放實行委托銀行、郵局代發或由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發放,即“社會化發放”。2000年,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1.1346萬人,社會化發放率72%。2001年,8縣市和州本級養老保險均實現全額繳撥,共為1.5919萬名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8526萬元;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面、足額發放率和社會化發放率均達到100%。2005年,全州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到2.3萬名,發放養老金1.7億元,確保了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 失業保險。1986年,州境各企業按全部職工標準工資總額的1%繳納待業保險基金。救濟對象為破產企業職工、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簡的職工、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人以及企業辭退的職工。1988年,全州參加待業保險的單位1073家,職工7.6265萬人,收繳待業保險金63.6萬元。1993年,執行《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增加三種救濟對象;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標準,由企業標準工資總額的1%提高到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每月繳納1元。1995年,參加保險單位1312家,職工8.3607萬人,籌集基金405萬元;救濟47個單位、4978人;安置失業職工142人。1996年后,全州失業保險基金收繳逐年上升,社會覆蓋面不斷擴大。2000年,失業保險基金收繳入庫1040萬元;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保險參保人數9.45萬人,參保率90%。2004年,全州參加失業保險人員增加到10.2824萬人。 1998年8月底,全州316戶有下崗職工的國有企業全部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下崗職工全部進入中心。從8月起,按每人每月198元的標準把資金打入再就業服務中心賬戶,全州3200多名進中心簽協議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均按時領到基本生活費。1998-2000年,全州累計發放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6353萬元,使1.3621萬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均按時領到基本生活費。進入新世紀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實現l00%按時足額發放,且標準逐年提高。2005年,為破產改制企業發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4000萬元。確保了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確保了社會穩定。 醫療保險。1952年,湘西自治州開始實施疾病和醫療保險,職工患病診療費、手術費、保險費、普通藥費由企業負擔。1994年,全州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單位135戶,職工1.1551萬人,共收繳工傷保險基金27.6萬元,支付14.05萬元;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單位80戶,職工6388人,共收繳大病醫療保險費41.59萬元,支付38.5萬元。1995年10月,龍山縣、古丈縣開展企業女工生育保險,填補了州內社會保險的一項空白。1999年,實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2000年底,全州共納入參加醫療保險單位1395個,參保職工6.2792萬人;共征繳醫療保險基金2130萬元,核報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1676萬元;州本級和瀘溪縣啟動實施了大病互助辦法。2003年,全州全部實施大病醫療互助,參加大病互助人數9.8708萬人。2004年,著力推動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員分別為1.2251萬人、7.5046萬人。2005年,花垣縣將三立集團等一批具有規模的民營企業納入了醫療保險范圍;瀘溪縣將全縣3091名高中生納入了住院醫療費用統籌管理;吉首市將醫保擴展到民營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 就業、再就業。1952年8月,湘西苗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后,對民國時期的公教人員和城鎮失業勞動力采取包下來的辦法,統一安置。1957年,實行統調統配的用工制度。1992年,為適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要求,企業有用工自主權,無須申報用工計劃。1979-2005年,全州待業人員最低為1985年的2640人,最高為1994年的1.035萬人。進入新世紀后,全州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1996年以來,大力實施再就業工程,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廣泛宣傳國有企業改革與職工下崗的關系、再就業面臨的形勢、國家對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下崗職工自謀職業的先進典型等;大力開展勞動培訓。至2000年,全州勞動部門共建立勞動力市場9個;州、縣市、鄉鎮三級勞動力市場基本實現信息互聯網。2002年,共促進各類人員就業1.6867萬人次;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為8756名從業人員頒發職業資格證書。2003年,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措施,進一步擴大就業再就業。是年,全州共新增就業崗位1.6712萬個,城鎮新增就業2.1807萬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74萬人,就業困難對象就業4300人;發放《再就業優惠證》2.9459萬本,落實減免稅費525.99萬元;投入再就業資金3901萬元;全州222個鄉鎮街道和65個社區建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配備了專兼職工作人員。2004年,創建州外轉移就業基地30個;培育了一大批勞務經紀人,與廣東、福建、浙江等12個省市110多個城市建立了較為穩定的勞務協作關系;發展特色輸出,打造勞務品牌。初步形成了永順、保靖縣的“民間工匠輸出”、鳳凰縣的“旅游服務就地轉移”等品牌;累計在外務工人數達35萬人。2005年,投入就業再就業資金達7239萬元;全州城鎮新增就業1.6452萬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9950人;職業技能鑒定1.2197萬人,其中1.0746萬人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成功舉辦了以“政府搭臺,情系湘西,關注就業”為主題的大型勞務洽談招聘會,共簽訂各類用工協議84份,協議用工3.8414萬人,率先在湖南省走出了一條區域勞務合作之路。 救災救濟。州境“十年九旱”,雨量集中,極易發生旱災、澇災、山體滑坡、火災等,自然災害頻仍。故民間早已形成互幫互助的習俗,官府亦常出面賑濟救災。清道光五年( 1825)春夏之間,古丈坪洪水暴漲,沿河水田被淹,蕎麥無收。災民采巖蒜、挖白泥充饑,死者無數。時永順俯開倉減糶,救濟眾生。新中國成立后,境內一方受災,八方支援,各級領導帶頭、黨員干部積極參加捐款捐物,民間幫工幫料,學生省下零花錢捐出,各級人民政府大力組織抗災救災,駐州部隊積極投入抗洪搶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生產自救,重建家園。1960年1-4月,州境嚴重春旱;5月20日,保靖、花垣、古丈遭強風、雹襲擊;6-8月,雨量甚少。全州糧食減產9215萬公斤。是年,全州共發放救濟款156.9萬元、救濟棉花2.5萬公斤、棉布8.4萬米、棉衣1.6135萬件、棉被4133床、其他衣物2709件。1998年遭遇洪災,全州重災鄉鎮63個,重災人口66.7萬人,倒塌民房3882棟8684間,因災死亡92人,直接經濟損失13.5億元。黨員、干部、武警官兵冒著生命危險組織群眾抗洪救災。據統計,1996-2000年5年間,全州共緊急轉移群眾18.5萬人次,安置災民12.8萬人次,向上級和社會爭取資金9000余萬元(含物資折價),使全州200余萬人次災民得到不同程度的救濟,維護了人們的基本生活權益,確保了災區的人心穩定和社會安定。2002年,湘西自治州民政部門著手建立社會救助體系。2003年,州和8縣市均建立了救災預案。2001-2004年,全州共下撥救災款7855萬元,另有大批救災物資。2005年,出臺《湘西自治州關于加快城鄉社會救助保障體系的實施意見》。當年共救助城鄉困難群眾256萬人次,發放救助資金1.14億元。 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1999年9月1日,湘西自治州開始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實施方案》。當年,核定城市居民保障對象6278人,共發放保障金236.8萬元;核定農村保障x寸象772s人,人均年保障標準500元。2000年,對城市居民低保對象進行擴面和提標,核定城市居民低保對象7803人,人均月保障標準156元。2001年底,城市居民低保對象擴大到1.578萬人,全年下撥低保資金840萬元。2003年,農村特困戶救助在古丈縣試點成功,全面鋪開,全州有1. 3921萬戶、4.1657萬名農村特困人口得到救助,月人均救助5元以上;是年,全州城鄉居(村)民低保對象擴大到7萬多人,全年下撥低保資金4100萬元。2005年,共向上爭取低保資金4456萬元,州、縣市配套1000萬元,月人均低保補差由上年的52元提高到61.7元。農村特困戶救助人口為4.2萬人,救助標準提高到8元。全州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的目標。 “五保”戶供養。湘西各族人民具有尊老愛幼、扶弱濟貧的傳統習俗。清雍正十三年( 1735),永順、龍山、保靖、桑植4縣和乾州廳各供養孤老10人,每人每年供給稻谷3石6斗、布花銀3錢。民國十八年( 1929),湘西巡防軍第二支隊長賀龍,在瀘溪縣浦市設立孤兒院,收容400名孤兒。新中國成立后,對孤寡老人和孤兒實行包吃、包穿、包燒(燃料)、包教(兒童)、包葬的“五保”政策。1958年,湘西自治州建立敬老院526所,入院老人8765人。1959年,全州13歲以下孤兒6805人,辦孤兒院13所,收養727人,其余孤兒采取集體撫養與國家補助相結合的辦法供養。60年代后,敬老院逐年縮減,至70年代僅保留城鎮3所。“五保”戶由生產隊供養,每人每年供給稻谷300公斤、食油3公斤、現金60元;民政部門每月補助生活費5元。1979年后,敬老院逐步恢復,是年新建敬老院29所。1993年,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州投保1.1465萬人,人均收保費58.40元。2000年,全州共有五保對象7338戶1.0953萬人;有敬老院99所,集中供養的五保老人2300多人;每所敬老院均有一個小魚塘、一個小果園、一個小豬圈、一塊小菜園,以園養院的供養格局初步形成;12月,湘西自治州慈善會成立,當年募集慈善資金近100萬元。2005年,全州共有五保對象1.0285萬人,年均供養標準均在825元以上。各鄉鎮普遍建立敬老院,計劃2007年達到每鄉鎮一所的目標。 傷殘人福利。助殘扶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對傷殘人,湘西自治州一方面采取救助;一方面采取治療,使其康復;一方面采取多種措施幫助傷殘人就業,自謀生路。1958年,全州建立福利廠和生產小組261個,從業人員8218人,占傷殘人總數的50%。60年代后,福利廠縮減。90年代后,人民政府采取多種方式安置傷殘人。1993年,新安置3000多名傷殘人就業,其中35家福利企業安置485人,鄉鎮企業安置499人,自謀職業978人,民政部門扶助、社會籌資幫助就業1000多人。1996-2000年,全州爭取專項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790萬元,針對殘疾人特點開展小額信貸扶貧,使6萬多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問題。2001年,全州扶持1.04萬貧困殘疾人參加了生產勞動,使2900名尚未解決溫飽的貧困殘疾人基本實現了解決溫飽的目標。1989年,全州開展白內障復明、小兒麻痹癥矯形和聾兒語訓康復工作。至1993年,白內障復明1561人,小兒麻痹癥矯形781人,聾兒語訓142人。1994-2005年,全州有近2萬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2005年4月,召開高規格的全州殘聯工作會議;5月15日,舉辦“托起生命的藍天——第十五次‘全國助殘日’文藝晚會”;特別是結合中國共產黨黨員先進性教育,全州廣泛開展向趙小瓊學習活動,大張旗鼓地宣傳殘疾人工作和殘疾人事業,讓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殘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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