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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法院司法救助執結一刑附民賠償案
武陵源公眾信息網2月26日訊(通訊員 覃玉奇)近日,武陵源法院給一殘疾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8500元,圓滿執結一刑附民賠償案件。 2010年10月5日,索溪峪鎮白虎堂村村民朱發知因使用曬谷坪問題與鄰居朱次順發生爭執,朱發知挖了朱次順已平整的曬谷坪,朱次順檢石頭砸朱發知的房屋,朱發知上前阻止,雙手抓住朱次順將其扭住摔倒在地,致朱次順左手骨折受傷,經鑒定,朱次順的傷屬輕傷,且構成七級傷殘。2010年10月21日,朱發知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10月24日,被取保候審。2011年8月1日,武陵源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朱發知犯故意傷害罪向武陵源法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受害人朱次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該案經開庭審理,朱發知認識到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主動向朱次順認錯,并表示對朱次順遭受的經濟損失愿意盡力賠償。朱次順對朱發知的行為表示諒解。法院綜合該案實際情況,給被告人朱發知判了個緩刑。就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法院主持了調解,2011年9月14日,雙方達成附帶民事調解協議:朱發知賠償朱次順治療受傷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0000元,定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付2000元,12月30日前付3000元,2012年7月30日前付清。 朱發知未自動履行調解義務, 2012年12月1日,朱次順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了解到,雙方當事人所在自然村是當地最偏僻、最貧窮的地方,交通閉塞,貧窮落后,法制觀念差。申請執行人朱次順是個殘疾人,靠低保為生。被執行人朱發知一家三口,妻子體弱多病,小孩上小學,一家人靠山吃山,加上政府給予的低保勉強維持生計,小孩讀書及日常開支主要靠朱發知打零工維持,既無履行能力,有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屬執行不能的死案。執行法官束手無策,申請執行人朱次順又在眼巴巴地等著賠償款還賬,眼看春節將近,執行法官心系弱勢群眾,調整辦案思路,另辟蹊徑,啟動司法救助程序,跑索溪鎮政府、跑區民政局,還發動全院干警捐款救助,經多方募集,加上法院干警捐助的款項,總共募集到8500元救助金。剩下1500元,被執行人朱發知借錢履行完畢。 責任編輯: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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