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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戲法”:是無心疏忽,還是潛規則?

更新時間:2017-12-09 12:46:19 來源:yxfuhua.cn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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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門店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現象。實際上,商業零售領域玩“價格戲法”的情況早有反映。但令消費者始終不解的是:這究竟是商家的無心疏忽,還是有意為之?

  超市購物遭遇“價格忽悠”
  23日,重慶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對沃爾瑪(重慶)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店開展暗訪,在食品、日用品、清潔用品等60多種商品中發現,良平鐵觀音使用特價標價簽,標示為:良平鐵觀音,降價原因讓利,標示為原價33.1元,零售價為29元,而收銀臺結賬價格為39.8元。該超市負責人表示,該款商品因為促銷使用特價標價簽,促銷活動完后,因為工作失誤未及時更換,導致商品標示價格與結算價格不一致。
  重慶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局長王奇說,這是價格欺詐行為的一種表現。從消費者反映和監督檢查的情況來看,這種現象重點存在于促銷活動前后。
  “低標高結”的價格欺詐行為并非個例。2009年,重慶的鄭先生在一家連鎖超市重慶店的飲料專柜前,看到瓶裝的紅牛功能飲料標價4.9元,覺得比其他超市便宜,就買了5瓶,到收銀臺結賬時,收銀員收了他26元。鄭先生回家后拿出小票核對才發現,購物小票上標注的每瓶單價是5.2元。感覺上當的鄭先生找到了這家超市,超市給出的解釋也是“工作疏忽”。
  深圳市民陳小鵬告訴記者,以前他在沃爾瑪深圳燕南店購買面包時,就發現過標簽價格和收銀價格不一致,自己立即向超市投訴,對方只是表示“工作人員搞錯了”,賠償一罐啤酒了事。
  “實際上,每年消委會都會收到許多類似的投訴。”深圳市消委會投訴部副部長古洪濤說,“這種‘價格戲法’行為成了超市行業里一個‘潛規則’。”
  “價格戲法”為何成為許多超市謀取不法利益的慣用手法?一些消費者認為,這是由于該欺詐行為隱蔽性強,發現難度大。
  “現在很多人一次購物都買十幾件、幾十件東西,誰能在排長隊結賬的時候都去一一核對小票?稍一疏忽,就當了冤大頭。”在廣州市中心的一家家樂福門店里,廣州市民江芬這樣說。

  超市巨頭:只是“操作疏漏”
  家樂福有關人士27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出現“價簽不一”的情況,一種可能是工作人員疏忽,尚未及時更換價格標簽或貼標簽出錯,“一般大型超市,貨物品種會超過2萬種,有時每天更換價格的商品多達數百種,不排除操作失誤的可能。”
  但她同時表示,也的確有一些門店出現了不合適的價簽行為,“主要原因是促銷人員想營造氣氛吸引消費者”。
  被國家發改委點名的另一家跨國零售巨頭沃爾瑪,面對記者的采訪,先是玩弄公關宣傳的“正面表述”“自我表揚”手腕,后又急忙致歉。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在27日發給新華社記者的一份聲明中說,該公司對價格問題“高度重視”,并一直堅持“定期的內部自查”,并表示,沃爾瑪努力通過低價促銷、商品特惠、折扣券等多種方式履行“為顧客省錢,使他們生活得更好”的使命。
  對此,網民們在各論壇中發帖,稱自己是“價格戲法”的受害者。長沙一些連鎖超市經營者郁悶地說,超市價格欺詐事件,已經引發了消費者群體對“超市群”的信任危機。
  在位于廣州番禺區的沃爾瑪山姆會員店,一位消費者向記者表示,“要是能自查,怎么還會被政府部門查處價簽欺詐行為呢?本來以為跨國企業名氣大,不會欺騙顧客,原來不是這么回事。我現在都會反復看標簽和購物小票,怕上當。”
  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律師賀恩權認為,商場和超市“低標高結”的現象,是商家的不誠信經營所致。一些商家在利益驅動下,利用消費者在所購商品種類較多時,不會逐項核對金額的疏忽心理,從而采取這種“陰陽價格”欺詐手法。這種手法在超市和商場被廣泛使用,甚至成為行業內的潛規則。
  一些超市業內人士認為,國家發改委此次披露超市大量價格違法問題,其中深層的原因很多,包括管理模式、員工待遇等方面的問題,但技術因素居于主導地位,真正大規模、有計劃、有預謀地實施價格欺詐的可能性并不大。

  增強維權意識 完善法規制度
  “價格戲法”盛行的另一大原因是違規成本低,“邊際收益”大。有熟悉家樂福、沃爾瑪超市運作的市場人士向記者分析說,消費者發現“價簽欺詐”后維權的時間和機會成本都很高,因此許多消費者都選擇了吃啞巴虧。即使是面臨國家有關部門“5倍罰款”或“最高50萬元的罰款”,對這些跨國巨頭而言,也是微乎其微,而且,價簽欺詐行為被發現本身就是個小概率事件。
  “據我所知,包括家樂福、沃爾瑪在內的一些‘洋超市’,在其本國市場通常不敢有價格欺詐等行為,為什么到了中國就變壞了?”上海市商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齊曉齋分析說,一方面,商家經營的商品種類繁多,標價差異問題容易被消費者所忽視;另一方面,則在于相關的制度規范和實際監管的力度,這方面的力度不夠,就會讓商家產生“能混就混,能蒙就蒙”的心理。
  齊曉齋建議,除了政府部門加大監督和查處的力度,消費者也要勇于舉報,主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對企業形成另一種監督壓力。“一件商品,對于一個消費者來說,可能只是三毛錢、五毛錢的小事,但大型連鎖超市、百貨商場每天的客流量數以千計,累積起來就是驚人的數字。”
  隨著春節的臨近,重慶、廣州、上海等地消委會均提醒消費者,節日期間大宗購物時,需仔細核對購物小票,以防止此類價格欺詐行為。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直接與商家投訴并要求補償,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物價部門、工商部門和消委會投訴,以維護自身利益。(參與采寫記者:郭立、蘇曉洲、俞麗虹、王攀、葉前、彭勇)
........... 新華社重慶1月28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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