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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市城區范圍內禁止放飛“孔明燈”等升空物體的通告
更新時間:2017-12-09 12:46:23 來源:yxfuhua.cn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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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張家界荷花機場凈空區域保護管理,保障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湖南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即日起至2月18日(正月十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市城區范圍內放飛“孔明燈”(許愿燈)等升空物體。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張家界市公安局 .......................... 2011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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